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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退休人员享受医疗待遇不受单位影响

发布时间:2017-08-11作者:浏览量:次浏览

医保政策规定,男性参保人缴满25年,女性参保人缴满20年,退休后就可以终身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可是很多时候就是无法刷卡,系统提示:

       “'该人员处于基金冻结(单位欠费)状态,不能办理住院业务

       “该人员处于基金冻结(单位欠费)状态,不能办理特殊门诊业务!

可是明明已经缴够年限了,怎么还会欠费呢?

      因为我们每个人的参保关系都是挂靠在单位下的,即使退休了也有单位信息(灵活就业人员也都属于一个灵活就业的虚拟单位)。单位如果三个月没有为在职职工缴纳医保,单位状态就变为欠费,该单位下的所有职工(包括已退休职工)都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在药店买药)。

      现在好了,再也不用担心受单位影响了,放心刷刷刷吧!!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退休人员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市)医疗保险中心:

       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53)文件精神,现就做好退休人员的职工医疗保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且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单位欠费影响,缴费年限不足的,可继续按规定缴费,也可一次性趸缴。

       二、退体人员的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仍需按规定缴纳,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后方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三、参保单位欠交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信息系统将自动暂停在职人员和未达缴费年限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若补充医疗保险费欠费时,将暂停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支付。

       各县(区、市)医保中心要高度注视,主动与统征办搞好配合,共同做好达到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核定工作,对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要在信息系统中统一标识,设置为不缴费状态,将退休人员的医疗待遇落到实处。

    2017年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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